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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幸福國:流浪動物施政白皮書 |
2008-03-20 |
資料來源[
阿狗窩流浪動物教育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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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 妥善運用
補捉不是為了安樂死,救助牠們生存更加有意思
台灣每縣市都有一所較具規模的動物收容所,資金較為充裕的狀態下能擁有自身的獸醫以及行政作業人員,大多數的民眾張著兩眼盯著做的收容所。現在流浪動物處理政策制定與動物收容(如:動保法)是由農委會負責,但是執行實務上(如:捕捉流浪狗)是各地方縣市政府環保局所屬的清潔隊管轄的捕犬人員負責。
但是在全台各地還有著數間所謂的三不管地帶-偏遠地區的收容所,抓到流浪動物後就會放到清潔隊的管轄區,通常都是垃圾掩埋場、或者焚化爐內,在這裡的流浪動物就真的變成活垃圾,收容狀況依然非常差,不僅僅在犬舍餵食、清掃人員的不專業,這些人員大部分都是清潔工,不需要具備喜愛動物的特質、不用受過照顧動物教育訓練,動物打架的約束或觀察記錄動物行為及個性,受傷的還沒有醫師治療,資源嚴重缺乏說穿連安樂死都沒有的也活不快樂了,使其動物們自身自滅的收容所。這樣子的資源分配不均,造成市裡的動物有待遇不僅免其安樂死的命運能有更加妥善的照顧,而山裡的生命們還正在吶喊著誰來注意我們?
實質上真正處理流浪動物業務的各縣市動物衛生檢驗所卻無法掌況在街頭的流浪動物實際狀況,捕犬作業不該委任清潔隊作業,不僅是清潔工素質不均無法妥善照顧動物,倘若環保局下達命令各縣市清潔隊每日至少須捕捉三十隻時,該動物之家卻又如何妥善分配收容所內空間的運用呢?流浪動物的來源又是從哪裡捉的?不論如何,上下無法達到流程實際貫通,流浪動物永遠都來不明去無蹤,無法真正發揮收容所的空間以及經費運用,領養不出去的也只能讓動物不停的滯留,最後不是受傳染生病,就是得以安樂死。
讓救救流浪動物,人人做得到
然而捕捉不該是為了結束動物的生命,而是更實際的救助牠們。學界與其將資源運用闢所人道處理中心,何不將資金建立動物急難救助機制?由資金贊助者之企業招募有志願之員工教育訓練為協助之志工。並將捕犬作業委交於動物衛生檢驗所所管制,由專業人士(譬如,招募各區域之愛心人士,此類愛心人士將熟識附近的流浪動物 等),捕捉有需求救助之動物送往動物急難救助機制醫療。復後進行絕育、原地放養,不適合放養動物則再進一步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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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狗窩流浪動物教育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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